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威海连续六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继续保持全省第一

2022-06-10 16:41:25来源:大众日报

记者从威海市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获悉,《威海市2021年生态环境质量公报》于近期发布。去年,威海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连续六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,继续保持全省第一,特别是细颗粒物(PM2.5)年均浓度为24微克/立方米,在全省第一个达到世卫组织空气质量过渡时期第二阶段目标。另外,威海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全省最好,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指标要求。

“气质”出众,是威海科学管控的必然结果。近年来,威海全市严控重点行业新增产能,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,严控化石能源消费,推动工业生产、清洁供暖等煤炭消费减量替代,截至2021年底,全市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157.57万千瓦,装机占比35.07%。威海围绕源头替代、过程控制、末端治理,提高企业废气收集率、处理率、运行率,落实引导和鼓励重点企业错时生产、建成区加油站错时加油卸油、加大洒水力度,建立400余家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排放源清单,引导350余家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实施精准错时生产,努力削减臭氧浓度峰值。

环境空气质量的提升也离不开科技助力。威海市生态环境局委托专家团队,采取卫星遥感、走航监测等高科技手段,对市区施工工地、裸露土地等实施扬尘整治无人机航空巡查,发现问题立即整改,动态清零。建立以用电监控为核心、覆盖200余家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的排污智能管控系统,实现24小时不间断监控。发挥物联网移动车载大气监测平台作用,在102辆公交车、30辆出租车上搭载监测设备,每5秒一次将所在区域的实时监测数据上传到平台,快速精准治理市区道路PM2.5、PM10污染。

此外,威海在省内率先建立强化大气污染防治驻区专项督查制度,并纳入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实施方案,成为一项长期机制存在,组织8名县级生态环保督查专员常驻各区市实地督导检查,按照“日交办、周报告、月通报”要求,定期对督查情况调度汇总。

威海的水环境同样不俗。国控地表水断面水质指数居沿海7市第1位、全省第3位。全市13条主要河流的水质达标率100%。全市农村地下水型“千吨万人”以上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国家Ⅲ类标准。全市近岸海域国控点位40个,一类海水占75%,二类海水占25%,海水水质优良率100%。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全省第一。

《公报》显示,威海在土壤环境、声环境、辐射环境等方面也取得优异成绩。全市地方土壤环境监测结果均低于相应标准的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,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%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、道路交通噪声强度均为“较好”等级及以上。全市辐射环境质量保持稳定,达到相关规定要求。

标签: 道路交通噪声 专项督查制度 国家二级标准 威海在土壤环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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